物流方案
LOGISTICS
进口机电产品

据国家商务部有关机电产品进口申报的要求,自2014年12月22日起所有进口用户需在国家商务部进出口许可证件申领平台注册并登录进行网上申报,同时将相关材料提交上海市机电办。


申请对象:
l注册在本市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群众组织等。
l经办人必须对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国家有关进口政策及所申请进口产品的有关情况(如进口理由、进口用途等)有一定的了解。


申报流程:
l登录(商务部进出口许可证件申领平台),进入“全国机电产品进口单证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l申报提交后,把申报相关书面材料送到机电办。收到按要求填写的
《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及有关申报材料后,凡符合条件的申报一般5-6个工作日即可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动进口许可证》(特殊情况除外)。需转报商务部审批的申请,在五个工作日转报。


申请材料:
l《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一式两份。
l进口用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l进口订货合同复印件(属于委托代理进口的还需提交委托人与进口经营者签订的代理进口合同)。
l申请报告。说明进口理由和进口用途。
l下列情况下,还需提供相关书面材料:
  ►招标产品。申报时,需附评标报告等。
   ►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委托代理的,需提供代理合同、最终用户营业执照等)。
   ►无线电设备(带有发射功能)。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有关证明。
   ►汽车。依据商务部公告2004年第92号《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签发管理实施细则》,需提交品牌销售授权书和国家
      工商总局批复(或商务委批复)。
  ►船舶。依据《关于船舶进口有关事项的规定》(对外贸易部2001年38号)执行。
  ►旧设备。请参照上海市商务委官方网站《关于旧机电产品进口申报所需材料及内容》
   ►赠送产品申报时,需上外方赠送函和申请单位接受函。
   ►其它情况。进口印刷设备、音(视)频复制生产设备、游戏机类、飞机类等,需提交相关行业经营许可或资格证书等书面
  材料。